一、实验室勤工俭学人员应提前到岗,不得迟到早退,缺勤。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严格按照勤工俭学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并对其提出警告,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开除出岗位。若出现缺勤现象,对其提出严总警告,并追加当日工资2倍的罚款。若两次出现早退现象,开除出岗位。
二、严格遵守并按照《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机房进行管理。机房管理人员不得带头违反机房管理制度,若出现上述现象提出严重警告,累计2次者,开除出岗位。
三、机房管理人员应穿着整洁,不得衣冠不整或者穿拖鞋进入机房,违者按迟到或缺勤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