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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智能应用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12    阅读:

总则

实验课程建设是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设立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实验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验课程建设的立项范围和确定

1、实验课程建设的立项范围。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跨学科创新型课程。

2、实验课程建设采取申请立项、中期检查、期终验收的办法。实验课程立项申报时,需填写实验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其内容包括该课程在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课程建设的现状,课程建设的总目标、完成的期限及分期目标和建设措施等。

实验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1、实验课程建设应以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标准为目标,优化理论课程体系,整合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加强实践操作。

2、实验课程建设标准

(1)师资队伍:实验教师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最好为双师型教师。

(2)教材:选用教材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高水平且适用的教材及配套的辅助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教材体系科学、合理,能反映时代特点。

(3)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习、设计大纲等完备,质量高;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实验设备:有较先进的实验条件且设备使用率高,实验体系科学,开出的实验数量和质量符合课程大纲规定的要求,并能开出一定数量的选做实验与综合型、设计型、创造性的实验。

(5)教学过程:授课及教学环节(实验指导、辅导、答疑、研讨课和考核等)的质量在较长时间内稳定在较高水平。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教学效果好,获得听课学生和后续课程任课教师的好评。

实验课程建设经费与管理

1、实验课程建设经费由学院分期分批投入。

2、实验课程建设经费用于购置简单的实验设备、参考书及资料,进行多媒体教学、实验教材建设等,参加国内有关实验课程建设的学术会议,有关实验课程建设的活动开支。

3、实验课程建设经费由学院教务处负责审批,并经学院主管副院长同意。室验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批准后即可使用,不能按计划进行者停止支持,冻结经费。

实验课程建设的管理

1、教务处和实验教学中心共同负责实验课程建设的管理。

2、实验课程的建设由专业研究所负责。实验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必须由长期从事该门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

3、确定进行实验课程建设的课程应定期接受教学质量,检查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并由负责人提出下一阶段建设目标,落实具体措施,并报教务处备案。学院每年在各实验课程建设研究所自查的基础上,分期分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检查评议,并通报检查结果。

实验课程建设评估

1、实验课程建设一般每学年申请一次,其建设期限一般为1-2年,到期必须参加评估验收。特殊情况,可不受此时间限制。

2、评估工作原则

(1)专业研究所自评,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查验收。

(2)目标、条件、过程评估相结合,以目标评估为主。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

(4)评估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以经常性教学评估为基础。

(5)课程建设与评估相结合,以评估促建设、促改革、促管理。

3、凡立项建设的实验课程,无特殊情况,到期必须进行评估。课程评估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4、评估程序

(1)专业研究所所课程项目组自评。凡被建设的实验课程,应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如实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资料,并在规定期限内将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报教务处。

(2)专家组评估。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评估小组对实验课程自评报告和结果进行初审,并采取听课、抽样、座谈、检查教学文件、教学条件和课程等方式进行现场调查,对评估体系中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逐项评分,评定出该实验课程的总分数与等级,写出评估报告,提交主管副院长审定。

(3)主管副院长根据课程组自评和专家小组评估结果,进行审定。

5、实验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制订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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